(一)如果想要订立有效的录音遗嘱,遗嘱人要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要找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像遗嘱人的亲属或者朋友就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他们与遗嘱内容存在利害关系。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录音的质量要好,要清晰完整。这样才能准确反映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录制过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剪辑或者伪造的情况,否则遗嘱的真实性就无法保证。
(三)遗嘱人在录制遗嘱的时候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他能够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遗嘱人因为生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那么这个录音遗嘱可能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一规定明确了录音遗嘱的形式要件,包括见证人的数量和见证方式等,为录音遗嘱的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