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之间平责时,双方都有过错,通常各自担50%赔偿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之外,对于对方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各自承担一半赔偿金额。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平责时,机动车一方担6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担40%责任。因机动车在交通环境中相对强势,需承担更多注意义务。具体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和相应比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