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发生关错人即错误羁押的情况,被错误羁押者确实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赔偿。
1. 法律依据明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若侵犯公民人身权,如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这为被错误羁押者寻求赔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2. 赔偿方式特定。主要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保障了受害者能得到相应经济补偿。
3. 赔偿程序规范。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该机关需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若对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相关机关应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核羁押程序和信息,确保羁押准确无误。一旦发生错误羁押,应及时纠正并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