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申请鉴定方先垫付费用,结果有利则对方承担,不利则自行承担;保险纠纷中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通常败诉方承担,保险公司申请鉴定时费用承担依合同或法律定,有争议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1、在一般情形下,申请鉴定一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是合理的安排。若鉴定结果对其有利,意味着其主张得到支持,由对方承担费用体现公平原则;反之则自行承担。
2、保险纠纷有其特殊性,合同约定优先。若明确约定了鉴定费用承担主体,就按约定执行,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当合同未约定时,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这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的理念。但具体还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综合判断。
4、对于保险公司申请鉴定时鉴定费承担问题,必须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如果对鉴定费承担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或者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