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像食品、衣物、住房等基本生活费用;教育方面,包括学费、书本费、参加必要课外辅导班的费用等;医疗方面,涵盖日常看病、预防保健等必要的医疗支出。这些都是确定抚养费时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合理估算。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至关重要。一方面是收入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例如,一方月收入5000元,那么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在1000元至1500元之间。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另一方面是财产状况,若一方有较多的财产,即使收入相对不高,也可能有能力支付较高的抚养费;反之,若财产较少且收入不稳定,支付能力可能就会受限。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能忽视。昆明的生活成本会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有所变化,比如物价水平、生活服务费用等。如果当地生活成本较高,抚养费相应也应适当提高,以保障子女能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一方的给付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