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
医疗费:这是指因受伤而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以便准确计算这部分费用。
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伤者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级别和时长计算。护理级别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确定。护理时长一般根据伤者的恢复情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所在地区、伤者年龄、户籍性质等因素影响。例如在一些地区,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10级伤残系数)。如果伤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需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
交通费:根据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保留好相关的交通票据。
(二)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协商赔偿金额
伤者的恢复情况:如果伤者恢复情况较好,对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影响较小,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对低一些;反之,如果恢复情况不理想,可能需要增加赔偿金额。
对方的经济状况:如果对方经济状况较好,有能力承担较高的赔偿金额,那么在协商时可以适当提高赔偿要求;如果对方经济状况较差,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以确保赔偿能够实际履行。
和解的意愿:如果双方都有较强的和解意愿,可能会在赔偿金额上做出一定的让步,以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