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剐蹭后第二天主动去找车主处理事故,这种情况通常不算逃逸。因为逃逸的核心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而第二天主动找车主,表明当事人没有逃避责任的意图,而是在事后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这种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
(二)然而,如果剐蹭后明知发生了事故却故意拖延不处理,比如长时间不联系车主,也不留下任何联系方式,甚至还隐藏自己的身份信息,过后才去找车主,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体现出当事人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