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受伤治疗合理支出)、误工费(因伤误工减少收入)、护理费(专人护理费用)、交通费(就医合理交通支出)、营养费(伤情所需营养费用)等,伤残还涉及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确定赔偿金额:结合费用凭证、伤残鉴定结果等计算,如医疗费依医院票据,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
(三)解决赔偿纠纷: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