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男方借钱结婚瞒着妻子不算骗婚的情况分析:
一般而言,骗婚重点在于以婚姻作为幌子去骗取他人财物,要有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还会采用欺诈手段,比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男方借钱结婚瞒着妻子,若其出发点是自尊心或者不想让女方有压力等,并非是为了非法占有女方财物,并且婚后有和女方一起承担或者偿还债务的想法,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看,是不符合骗婚的构成条件的。所以不能简单地将这种行为认定为骗婚。
(二)男方借债用于婚前事项且婚后要求女方共同偿还的处理方式:
当男方借的钱用于支付高额彩礼等婚前的事情,婚后又让女方一起偿还时,这就可能涉及到婚前债务承担方面的民事法律争议了。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去主张自身的权益。比如,如果该债务明确是男方婚前个人债务,且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女方可以拒绝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