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处理优先:起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尝试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这样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灵活地对财产进行分配,可能会更符合双方的利益和生活需求。
(二)法院判决原则:若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裁决。比如,若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女方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又或者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向这些需要照顾的一方倾斜。
(三)明确财产性质:夫妻双方需要清楚了解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算作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等,通常是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四)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财产的性质、来源等具体情况。例如,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双方无特别约定,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的一方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若一方认为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证明等。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以此来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