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明确诉求
当遇到对方不见人的情况,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交的诉讼请求中,要清楚地表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向不见人的对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就是在特定的场所或者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对方相关的诉讼事宜,经过一定的期限后,就视为对方已经收到了诉讼文书。
(二)抚养费数额的判定
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二是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有所差异;三是对方的收入情况。如果能够明确对方的收入,会按照一定比例来确定抚养费数额。要是无法确定对方收入,法院可能会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等标准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申请强制执行
一旦法院判决离婚并且确定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对方不履行该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抚养费的支付。例如,法院可以查询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对其财产进行冻结,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然后根据情况划拨对方的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