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车辆定损鉴定机构的费用先由申请鉴定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若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则按约定或规定执行。
法律解析:
1、通常情形下,申请鉴定的一方需先行垫付费用。这是为了保证鉴定程序能够顺利启动和进行,不至于因费用问题导致鉴定无法及时开展。
2、关于最终承担主体,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这符合公平和责任承担的原则,毕竟败诉方通常是在法律关系中存在过错或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一方。
3、若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如在一些商业合作、运输合同等中事先约定了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由特定方承担的,那就应当按照约定或规定执行。例如交通事故中,根据责任认定来确定费用承担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车辆定损鉴定费用承担方面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