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情况:
如果申请人主动撤回保全申请,法院会根据其申请裁定解除对车辆的保全。此时,申请人需要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明确表示撤回保全的意愿,并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材料,说明撤回的原因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规定后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并将裁定送达给相关当事人。
(二)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被保全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来申请解除保全。这里的担保数额需要足以覆盖可能产生的损失。比如,预估案件可能涉及的赔偿金额等损失为一定数额,那么提供的担保就要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数额。被保全人要向法院提交担保相关的材料以及解除保全的申请,说明提供担保的情况和申请解除的原因。法院经审查,若认为担保符合要求且满足解除条件,就会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并送达相关当事人。
(三)案件审理终结的情况:
当案件审理结束,例如判决车辆所有人胜诉,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解除对车辆的保全。车辆所有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同时附上案件的判决结果等相关材料作为解除的依据。法院审查后,确认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并送达给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