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审离婚判决书: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15日就是当事人的上诉权利期间。一旦当事人在这个期间内提起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不会生效。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有机会对一审判决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的诉求和意见。
(二)对于二审离婚判决书:
二审离婚判决书属于终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就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过了送达之日起15天后,当事人不能再起诉或者上诉了。因为二审已经是对案件的最终审理。
(三)对生效二审判决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二审判决存在异议,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特定程序来处理。比如发现了新的证据,而且这个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等情况。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的申请并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