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若犯罪行为致被害人伤残,法院一般不支持伤残赔偿金。因为刑事诉讼主要是惩罚犯罪和填补被害人基本物质损失,伤残赔偿金有精神抚慰性质,不属于此赔偿范围,被告人只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及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
(二)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形支持伤残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