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口头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这里的危急情况并没有严格的界定范围,但通常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使得其无法采用书面、录音录像等其他遗嘱订立形式。
2. 口头遗嘱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规定其失效,但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有能力采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这体现了法律对于遗嘱形式稳定性和严肃性的要求,更有利于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准确表达和遗产的合理分配。
3. 由于口头遗嘱的订立和失效条件相对特殊,在处理涉及口头遗嘱的遗产纠纷时,需要重点审查危急情况是否存在以及解除后的相关情况等。
提醒:
在涉及口头遗嘱相关事务时,要注意对危急情况及其解除情况的证据留存,不同情况可能导致遗嘱效力不同,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