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方面
要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单据,比如住院费的缴费凭证、药品的购买发票、各项检查的收费单据等。这些单据是计算医疗费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赔偿金额就是根据实际支出的这些费用来确定的。
(二)误工费方面
1. 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收入情况的材料,比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用来确定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以此作为误工费的赔偿计算依据。
2. 没有固定收入的,如果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就按照这个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要是没办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那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同时,要明确误工时间,本题中误工时间为三个月,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等。
(三)护理费方面
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比如护理人员有工作的,提供其收入证明;如果是请护工,保留好护工服务费用的相关票据。明确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一般需要有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作为依据,然后按照这些情况来确定护理费的赔偿金额。
(四)营养费方面
要让医疗机构出具关于需要补充营养的意见,根据这个意见来确定营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意见中可能会说明营养补充的种类、期限等,以此作为计算营养费的参考。
(五)交通费等其他费用方面
保留好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比如打车发票、公交车票等,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来主张赔偿。
(六)伤残赔偿金方面
如果伤者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伤残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