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办理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结婚证;
? 身份证;
? 户口簿;
? 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流程
1. 起诉:一方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受理与立案: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审理: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包括调解等程序。调解不成的,进入审理阶段,双方需到庭参加诉讼,陈述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等。
4. 判决: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无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需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