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尝试协商沟通。可以找一个双方都比较方便、平和的环境,再次和机动车一方心平气和地沟通赔偿事宜,清晰、明确地向对方说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争取让对方认识到问题,主动进行赔偿。
(二)完善和整理证据。除了已有的事故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等证据外,还可以收集一些其他可能有用的证据。比如,事故发生时如果有现场目击证人,可以联系他们,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和证言;如果因为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要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等。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协商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