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几种通常不予返还彩礼钱的情况:
一、登记且共同生活较长时间
当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彩礼一般不予返还。通常来讲,若共同生活达到一年以上,就符合这种情况。因为经过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双方在经济、生活等方面已相互融合,彩礼也在共同生活中有所消耗,此时再要求返还彩礼不太合理。
二、给付未致给付人实质困难
婚前给付彩礼但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也不予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且这种困难是实实在在、长期存在的,并非只是因给付彩礼而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
三、未登记但同居较短时间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过同居时间较短,一般认为不足半年的,彩礼可不予返还。当然,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件进行综合判断,比如双方在同居期间的经济往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