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开庭缺席后能否提交材料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缺席有正当理由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若因正当理由未能出席庭审,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情况,是可以在法庭规定的期限内补交相关材料的。补交的材料必须与案件紧密相关,并且要具有足够的证明力,这样才能对案件的审理起到实质性作用。同时,当事人要及时将自身情况告知法院,可以采用书面申请的方式,详细说明缺席原因及补交材料的内容,也可直接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
2. 无故缺席时:若当事人无故缺席庭审,且没有提交合理理由及相关材料,这种行为可能会对其诉讼权益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例如,可能会被视为放弃部分诉讼权利,或者需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等。
总之,能否提交材料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