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拘留这段特定的时期内,朋友通常是不被允许进行探视的。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所谓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姐妹等,他们依据相关规定,能够按照拘留所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前往进行会见。这一规定明确限定了可探视的人员范围为近亲属,朋友并不在法定的可探视关系之列。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经过拘留所的同意,并且完全符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或许会有特殊的探视安排。但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存在的常规现象,只是在个别特殊情况下才可能出现。比如,对于一些对被拘留人具有特殊意义或重要影响的朋友,在经过严格审查和符合多方面条件的前提下,也许会有机会获得探视的许可。但总体而言,在一般的行政拘留期间,朋友是不能随意进行探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