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恶劣情节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公共场所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多人轻微伤或者其他恶劣后果的,这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持续性和严重性,对公共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比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频繁无故殴打他人,导致多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情况就属于恶劣情节。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如在居民区长期追逐某一居民,对其进行辱骂和恐吓,使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种行为也符合恶劣情节的认定标准。
再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在街道上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者肆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较大,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财产秩序,也应认定为恶劣情节。总之,这些行为都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对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的恶劣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