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参与群架并导致一人被捅伤,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参与群架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或者辅助的地位,那么他们就属于从犯。从犯的性质决定了他们应当受到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待遇。
而对于那些仅仅在现场围观,没有直接参与斗殴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实际实施犯罪行为,只是在现场观看了事情的发生。然而,如果这些围观的未成年人对捅人行为提供了帮助,比如为行凶者提供工具或者鼓励其行凶,或者对行凶者进行了教唆,使其产生了犯罪的念头,那么他们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会根据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判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机关会充分考虑他们的年龄、认知能力等因素。因为未成年人在身心发育方面还不够成熟,他们的行为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在量刑时会有相应的从宽处理,以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