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患有精神病时,另一方是有权利提出离婚的。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夫妻之中如果有一方身患重大疾病,那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必须如实告知另一方。要是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然而,仅仅因为一方患精神病而请求离婚,和因重大疾病未告知而请求撤销婚姻,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情形。
要是一方患了精神病,倘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也毫无效果,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准许离婚。在处理这些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会非常充分地考虑到患病方的权益。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会给予患病方适当的照顾,确保他们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也会妥善处理好其他相关的事宜,让整个离婚过程既合法又合理,尽量减少对各方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