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个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时,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不用去承担的。所谓个人债务,就是男方凭借个人的名义去背负的债务,并且这些债务没有被用于夫妻一起的生活当中,也没有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这个债务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了,又或者是女方在事后对这个债务进行了认可和同意,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份额了。
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就得依据具体的债务事实以及它的用途等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确定。要是双方对于债务的性质产生了分歧和争议,那就可以通过诉讼以及其他的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总之,不能简单地就说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一定要承担男方所欠下的债务,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