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个有义务替另一方还吗
[律师回复]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
夫妻一方死亡的,债务在处理时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死亡债务应当由另一方负责偿还。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死亡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在其死亡后应当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其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了的,则债务应当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按照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