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这段时间里,一方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举动,如果另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并且也没有明确表示同意,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这个特殊时期,理应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要是一方擅自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理,那就极有可能给对方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此时,受到损害的那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主张,声称该变卖行为是无效的,并且要求对车辆等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对方明明清楚车辆已经被变卖了,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种情况或许会被当作是对方对该变卖行为的一种认可。在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就会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比如车辆的实际价值、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变卖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等等,以此来确定车辆的价值以及最终的归属。
总之,在离婚的整个过程当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以及公平的原则,千万要避免因为擅自对财产进行处分而引发一些本可以避免的纠纷,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