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的那一天,如果被告恰好遇到急事,导致无法亲自到场参与庭审,那么他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审理时间进行延期的。不过,这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在申请中必须详细地说明无法到场的正当理由,像突然患上疾病这种突发情况,又或者是有极为重要的商务活动等。法院会秉持着公正、严谨的态度,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仔细的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准许延期。倘若经过法院的审核准许了延期,那么被告就一定要在新确定好的开庭时间里,准时地到达法庭。反之,如果被告没有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却无缘无故地不到庭,这种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会按照撤诉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要是原告无故不到庭,那么法院则可能会依据缺席判决的程序来处理)。所以,被告应该尽量避免无缘无故地缺席庭审,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如果确实是难以避免缺席的情况,那么就应当立刻与法院取得联系,并且按照规定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