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纠纷这个范畴里,请律师的费用大多是由委托方也就是你们这一方自己来承担的。这就像是咱们去商场买东西,自己得为请律师这个事儿掏腰包。除非在借款合同之类的相关法律文件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由欠款方来承担律师费,不然的话,要让欠款方直接给律师费,那可就没那么容易。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就好比在法律条文里有明确规定的那种情形,或者在合同里面有特别约定的情况。比如说在一些金融借款合同当中,可能就会约定好,如果违约了,违约方就得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像这样的话,到时候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欠款方支付律师费。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确实是由委托方来承担的。要是想让欠款方出这笔钱,那就必须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约定才行。这就像是一把钥匙,只有有了这把钥匙,才能打开让欠款方支付律师费的那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