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陪护人员的误工费,是从受害人受伤住院那一天开始算,一直算到真正出院的那一天。这里有两个条件得满足。一是陪护人员的实际收入确实减少啦;二是得能合理地证明陪护人员的收入状况,像工资单啦、纳税证明之类的。要是陪护人员是受害人的亲属,并且因为陪护没有让自己的实际收入减少,一般就没办法去主张误工费。另外,如果医生的医嘱里有明确写出出院之后的休息期限,那在这个期限内的陪护人员误工费也可以一起主张,不过得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总之,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全面地去判断陪护人员误工费的开始计算时间和计算的期限到底是多久。 先看陪护人员是否有实际收入减少,这是主张误工费的基础条件。再看能否合理证明其收入状况,像那些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就是重要的证据。如果是受害人亲属,还得看是否因陪护减少了实际收入。医嘱中的出院后休息期限也很关键,有它的话就可以把这段时间的误工费一起主张啦,但得有证据支持。所以,要综合各种情况来确定陪护人员误工费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