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认定家庭暴力需要主张家庭暴力的一方负责举证,有证据就可以认定。
2.家庭暴力不一定是持续的,一次较为严重的暴力一样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根据婚姻法解释: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家庭暴力的证据如何收集
在丈夫、妻子、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