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父母双方离婚且都有监护权但未明确抚养权时,首先建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享有探视权等相关权利。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的实际情况,例如工作时间、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因素,以达成一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协议。
(二)若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哺乳期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再如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居住环境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具优势;还有抚养条件,像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等。法院会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三)在监护权的具体行使方面,涉及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重大决策时,双方都有参与的权利。但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例如在选择孩子的学校时,双方应充分沟通,综合考虑学校的教学质量、距离远近等因素,而不是只考虑自己的意愿。
(四)如果一方在行使监护权时有损害孩子利益的行为,比如将孩子置于危险环境中、滥用孩子的财产等,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监护权或者对其行为进行限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