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你的离婚官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通常从立案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内会给出判决结果。这种程序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比如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基本没有太大争议,只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确认离婚关系的情况。
(二)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像一些涉及较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且双方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可能就会适用普通程序。例如,夫妻双方对于多处房产的归属、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高额的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
(三)若有特殊情况导致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六个月内无法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再延长六个月。比如案件涉及复杂的财产鉴定、调查取证困难等情况。如果延长六个月后还不够,那就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继续延长。
(四)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这些时间是不算在审限内的,会让整个官司的时间变长。例如公告送达的期间是60日,像一方下落不明,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就会占用额外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