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监视居住三个月无新证据,若期限未满六个月可能继续,若届满则应解除,当事人有权申请解除。
法律解析:
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当监视居住已达三个月且无新证据时,如果尚未达到六个月期限,侦查机关可能继续进行侦查。若期限届满仍无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达到起诉标准,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必须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申请解除的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办案机关会审查核实,不符合继续监视居住条件的,就会作出解除决定并通知相关方面。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与监视居住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