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关于伤残鉴定结论作出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明确规定:
1. 支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需在15日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为了让工伤职工能及时得到相应补偿,缓解因工伤带来的经济压力。
若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应在15日内完成支付。
2. 特殊情况:
实际支付时间可能因多种情况而改变。比如涉及复杂的理赔程序,像需要核实大量医疗单据、确认工伤责任划分等;或者双方存在争议,
3. 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伤残鉴定结论作出后,要尽快督促相关方履行支付义务,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