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具体以哪一份遗嘱为准,需要结合遗嘱的形式以及订立时间来进行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权。如果在多份遗嘱当中有经过公证的遗嘱,那就以最后订立的那份公证遗嘱作为执行的依据。这是因为公证遗嘱是经过了非常严格的公证程序的,有着比较高的公信力和证明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效力相对更高。
2.若多份遗嘱都不是公证遗嘱,那就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为准。这主要是考虑到,最后订立的遗嘱更能体现出遗嘱人在生命最后阶段真实的意愿和想法。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一份遗嘱想要有效,是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的。比如说,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遗嘱所表达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误导的;还有遗嘱的内容也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如果大家对遗嘱的效力或者内容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争议,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来解决了。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遗嘱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判断,最终确定应该依据哪一份遗嘱来执行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