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羁押看管,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刑事诉讼法,错误逮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不应逮捕而逮捕的,违反法定程序逮捕的等等,国家赔偿法上的错误逮捕是指没有犯罪事实而实施的逮捕,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司法机关实施的逮捕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事后证明被逮捕人无罪的,又构成错误逮捕,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决定、批准逮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如果人民检察院因被逮捕的人无罪而决定撤销案件或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程序中所作的终审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的,都应认定为是对被告人的错误逮捕,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