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交通赔偿案件里,被告拥有到庭参与诉讼的权利与义务。然而,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中途退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这是法律赋予法院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的权力。
(2)缺席判决下,被告丧失了众多重要诉讼权利。陈述自身观点、提供证据支持主张、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以及参与辩论等环节都无法进行。法院只能依据原告方面提交的材料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若被告对案件关键要素如事实情况、责任划分、赔偿金额计算存在不同意见,不到庭就难以有效捍卫自身权益,极有可能承受不利的判决后果。
提醒:
交通赔偿案被告若无法到庭,要么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要么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切不可无故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