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可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即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后两种要以离婚为条件。若符合,再考虑主张返还彩礼。
(二)确定主张后,在起草离婚起诉状时,清晰明确地在诉求中写明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三)积极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像彩礼给付时的转账记录、收条等凭证,以及能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诸如低保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