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确定抚养费数额,要重视子女实际需要。比如孩子日常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花费等,这是基础考量因素。
(二)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很关键。有固定收入的按相应比重给付,能保证抚养费的稳定性;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定,也较为合理公平。
(三)特殊情况不能忽视。像子女患重病,意味着支出大幅增加,此时就应适当调整抚养费比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