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在车祸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先参与。
(二)实际分配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适当多给些赔偿金。
(三)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能力扶养却不尽义务的要少分或不分。
(四)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