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怀疑遗嘱签字手印作假的继承人,首先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遗嘱存在问题的证据,比如与被继承人过往交流中其表达的真实意愿、被继承人身体状况无法完成遗嘱签署等方面的证据。
(二)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请求法院对遗嘱的真伪进行鉴定,并依法合理分配遗产。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