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劫未遂致人死亡案件中的犯罪人,如果希望减轻刑罚,可考虑有自首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积极救助被害人,减少死亡后果带来的不良影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过程。
(二)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审查证据,综合考量犯罪手段、动机、犯罪人一贯表现等因素,准确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