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同年第二次吸毒被抓,对于身边人来说,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提供相关真实信息,帮助执法顺利进行。
(二)对于吸毒者本人,要认识到吸毒的严重危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安排,争取早日戒除毒瘾回归正常生活。
(三)社区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和帮扶工作,为戒毒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