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标准:由于各地执行标准存在差异,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时,要及时通过当地司法机关官网、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等方式,明确本地具体的数额标准。
(二)注意累计计算: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情况,要注意其次数和价值总额的累计,达到对应标准就会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三)合法处理财物:日常生活中,对于来源不明的财物要谨慎处理,避免因不当行为触及该罪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第三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