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写借条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时,有不同定罪情况。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取得借条所指向财物,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因抢劫罪强调当场性的暴力和取财行为。
(2)若通过威胁、要挟等方式迫使被害人写下借条,日后获取财物,这种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特征,其表现为通过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
(3)强迫行为未达非法占有财物目的,只是制造债务假象,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若后续通过虚假诉讼主张借条权利,骗取法院裁判获取他人财物,也按此罪处理,此罪破坏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提醒:强迫他人写借条是严重违法行为,无论是否获取财物都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不同情形定罪不同,案情多样,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