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划分:事故发生后,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确定后期费用承担方。若对方全责,对方承担全部后期费用;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二)保险理赔:若机动车一方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三)特殊情况处理:若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