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方面: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和审理。
(二)案件推进方面:关注案件进展,保持与律师协商,了解法院审理动态。若对结果有疑问,可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