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原告所在地在一定条件下有管辖权。依据法律,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债权转让后,若原告(受让人)起诉被告还款,原告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但这需不存在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情况,且当事人无其他有效管辖约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债权转让时,当事人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管辖争议。
2. 发生纠纷后,原告要确认自身所在地符合管辖条件,不存在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情形。
3. 及时收集证明合同履行地等相关证据,保障自身诉讼权益。